恒达往后余生,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
(1)恒达喜歡是一種内在的需要。
韩寒有本書叫《有了我喜歡的一切》。光看名字就足以喜歡。
喜歡是人活著最基本的快樂需求。
喜歡一個人,可以和他們有美好的感情,可以堅持到老。這是一種非常可貴的情感。
如果妳喜歡做一件事,它會帶來妳内心深處的需求,使命感和主動性。喜歡的話,肯定事半功倍。即使中間過程有些波摺,我們也一定能找到克服的辦法。
如果妳喜歡一個愛好,妳一定會投入大量的情感和思考。妳在做這件事的時候,會想到用最完美的方式,用最好的效果,呈現給喜歡它的人。妳會被對方的優秀所徵服,然後妳會喜歡上對方的喜歡。
喜歡也是精神世界的一種追求和習慣。是別人堅持不了、達不到的結果,但妳可以通過愛達到。比如我一直堅持讀書寫字的習慣,畫畫,插畫,攝影等等。習慣成了自然,自然流暢是因爲内心喜歡。
其實這辈子,人能和自己喜歡的一切有交集,能一直堅持下去,延續下去,就是人生最好的修行。如果妳真的錯過了生活中的很多喜歡,那就選择遠離。
(二)喜歡,是一種真性情。
任何事情,只要有愛在里面,不管做什麼,都不在乎時間和金錢,也不在乎感情上的付出。因爲,一個喜歡已經讓妳忽略了做這些事的代價,妳甚至覺得和喜歡的人或事在一起,遠遠超出了妳對時間、金錢、情感的關注。妳更在乎的是,因爲喜歡,所以願意付出,不求回報。
任何關心其他事物和人的人,都不是真的喜歡,而是附在表面,給別人看。我喜歡這種表演很久了,我開始在乎得失了。所谓的愛情只能沦爲笑話,更不能上升爲愛情。
我見過太多說自己喜歡對方,愛對方的情侶。一旦他們付諸實践,看谁跑得比谁快,大多是衡量利益得失。有的時候,所谓的心安,就是我們都可以喜歡對方,不計得失,但無論在乎什麼,我們都不喜歡,只有假裝。
讓我們來谈谈我們對我們所做的事情的熱愛。有些人,真的爲了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,想出各種辦法,想盡辦法。還有的把工作當成谋生的事業,得過且過,不求回報。有些人根本不喜歡自己的工作,但爲了生存和他人,不得不適應和改變。時間久了,可能會變得喜歡,但更多的時候,會變得懈怠,不願意爲這份工作付出更多…
妳看,僅僅是一個喜歡就讓妳脱穎而出或者回避它。不同的人内心需求不同,導致喜歡和結果不同。同樣,喜歡人,可以互相欣賞,交換需要的物品,進行思想和靈魂的交心交流。如果妳喜歡他們,妳們要麼成爲親密的朋友,要麼成爲最好的伴侶或情侶。反而會成爲萍水相逢的路人或陌生人。
(3)喜歡是穿過迷霧的一束光。
有時候想想,喜歡就像一束穿過迷霧的光,不偏不倚,正好照在妳身上。妳與喜歡的事物相遇,有了交集,心中有了無盡的快樂體驗。長久的堅持和喜歡,就成了最好的動力。
喜歡,也像黑夜里的蠟燭,幫妳指路,給妳光明,給妳希望。讓妳平淡的日子豁然開朗,清新豐滿,而妳,就在這樣的愛情中,一直快樂的前行。
喜歡是人生經歷苍凉時的一種聖潔,是人生路上不可避免的陪伴。一個人,如果一辈子都不喜歡一個人,就是這辈子最大的遺憾和遺憾。因爲生活的各種味道和場景,他沒有什麼味道,也沒有什麼值得回憶的東西在里面。
如果一個人一辈子都沒有自己喜歡做的事情,那是他最大的不幸。畢竟我這辈子的生存和取悦自己都是靠喜歡。
想想這一生,如果每個人都做自己不喜歡的事,那該有多難。我一辈子都沒有自己的喜好。我該如何應對生活中那些無聊的日子和閑暇時光?
說白了,這樣的人過著無聊的生活。一個無趣的人如何遇到一個有趣的靈魂?或者說,恒达就算妳遇到了一個有趣的靈魂,谁又能保證那個有趣的人能一直陪著那個無趣的人呢?
很多時候,要培養自己喜歡一個人或一件事,需要習慣的加持。久而久之,妳會在習慣中找到樂趣,生活需要的東西也會在樂趣中產生。時間長了,我喜歡上了,我愛上了。
(4)生活就是和自己喜歡的一切在一起。
這辈子,無論是愛,還是做事,都要和自己喜歡的一切在一起,不離不棄。至於那些讨厭的人和事,不如扔掉,清除掉,給自己一個新鮮的機會,去選择自己喜歡的。
可能有人會說,找不到喜歡的工作就湊合著幹,不喜歡的領域也能有所作爲。诚然,這是一個相當的案例。有些人是從最初的生存和生活需要,慢慢愛上自己的選择。然而,有些人再也沒有恢復。在選择工作的路上,最好是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。只有這樣,妳才能以最大的熱情和激情成就一番事業。
對於感情的事情,不喜歡就算了。不要將就,不要骗自己說會慢慢喜歡。很多時候,朋友或者戀人的命運,從一開始就已經決定了結局。無論妳怎麼努力,都改變不了結局。湊合,湊合,只能不斷降低自己的認知,最終會在無法忍受中爆炸。
光是流動的,但不可能永遠持續。就算往事如烟如花般烟消雲散,也很難打敗内心的愛。
是的,很简單,就像我們最喜歡的蓝天、白雲和微風。那一刻的喜歡,已經深深的種在了我的心里。
喜歡,與歲月的變遷無關。各得其所,快樂健康。
恒达這辈子,“我理解的生活就是和我喜歡的一切在一起。”
上一篇:恒达登录难忘师恩